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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39号提案的答复(苏银函〔2024〕69号)

郭新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进程中发挥江苏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会同省内各有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走小步、不停步”,持续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在省内发展,在疫情冲击、贸易摩擦等不利的国内外环境下,江苏省跨境人民币业务仍实现了跨跃式增长。2023年,全省跨境人民币收付总额达2.36万亿元,是2020年的2.5倍,2021-2023年三年间全省跨境人民币收付总额依次突破1万亿、1.5万亿和2万亿大关;2023年跨境人民币占同期跨境收支总量的29.79%,占比也较2020年翻了一番。

  一、持续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2020年,为支持江苏自贸区建设,我分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人民币工作的通知》(南银发〔2020〕51号),在省内各自贸片区开展了境内银行对境外企业的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综合服务方案等五项创新试点业务,增强了江苏各自贸片区的投资吸引力;2021年,为进一步服务外贸企业稳订单、稳融资,有针对性的探索具有资本项目流出+经常项目回流的“闭环运作型跨境人民币业务”特征的一系列创新业务,帮助企业打通资金渠道,有力地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的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升了江苏省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2022年,积极向人总行争取,适度放宽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设立门槛,在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开展了自贸试验区版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试点,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收支约780亿元,支持了地方产业升级发展。跨境人民币各项创新试点政策的实施和推动,助力了江苏省地方经济发展,得到了地方政府、企业、银行等各界广泛好评。

  二、不断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

  一是引入外资,成立我省首个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在多方持续努力下,新加坡淡马锡集团相关控股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合作,于2024年4月取得证监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成立全省第一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积极融合中外股东资源禀赋,深化中新两国金融合作,实现我省公募基金公司“零突破”。二是支持券商“走出去”,推进我省证券公司国际化发展。着力推动我省华泰证券、东吴证券等证券公司在香港、新加坡设立子公司,开展跨境业务,指导华泰证券于2023年12月推出国内市场首只沪新两所互挂ETF,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选择。三是开拓融资渠道,发行境外人民币债券。把握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机遇,于2022年9月在境外发行首笔离岸人民币债券50亿元,补充华泰证券运营资金,增强综合实力。上述举措,为推动江苏省证券类跨境人民币结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三、有力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

  一是协同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2021年,我分行与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通知》(南银发〔2021〕150号),密切联系企业实际需求,从解决企业汇率风险问题等核心关切入手,因地制宜地推动省属国有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二是夯实省属国有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基础。大力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从基础产业链、供应链入手,构建适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的企业集团,提升企业的议价能力,夯实省属国有企业可持续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业务基础。

  四、大幅提升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及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

  2023年,我分行指导跨境人民币江苏省自律机制对原有优质可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进行修订,降低准入门槛,使更多诚实经营企业享受到便利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新增“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可信企业”名单,对“走出去”建筑工程企业实施便利化结算政策倾斜;优先支持将江苏自贸片区内注册成立的重点产业领域企业,以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开展贸易结算、工程承包及投资往来的企业纳入到优质可信企业名单,不断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的覆盖范围。截至2023年底,全省跨境人民币优质可信企业达1625家,较上一年度增长一倍,共为企业节约跨境结算成本约3亿元。

  五、积极探索支持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

  近年来,我分行积极鼓励银行机构拓宽与境内非银行支付机构、境内外电商平台的合作渠道,把握业务发展动态,夯实未来发展基础。主动引进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与省内银行机构深度合作,着力解决省内跨境电商平台所急、难、盼、愁的国际结算渠道不畅的问题;不断创新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结算的业务场景,为省内跨境电商企业扩大服务贸易业务提供有力支撑。江苏省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迅猛发展,2023年结算量已达1409.29亿元。

  下一步,省内各有关部门将主动作为,群策群力、通力合作,助力江苏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服务,深挖省内贸易新业态人民币使用潜力。根据江苏省贸易新业态面临的新形势,探索和完善适应产业发展的管理思路与服务体系,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对贸易新业态相关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跨境人民币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吸引更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落地江苏,更好的为全省贸易新业态发展提供支持,持续夯实跨境人民币结算基本盘。坚持“本币优先”,支持银行向贸易新业态企业提供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鼓励和引导银行对贸易新业态的跨境人民币融资给予优惠。

  二是做优做强,提升省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支持省属国有企业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等方式,加快贸易企业转型,提升经营能力,从而在结算币种选择时有更多主动权。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引导企业积极采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通过银企交流、入企对接辅导等形式,引导省属国有企业用好用足跨境人民币政策,激发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的内生动力。

  三是统筹开放安全,支持省内证券企业“引进来”“走出去”双向发力。积极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 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在助力中资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支持我省证券公司通过投融资、财务顾问、跨境并购等专业服务实现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同时,加大跨境风险识别,守好风险底线,为跨境人民币业务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金基金引导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按程序设立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相关工作。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撬动更多资源,支持跨境贸易投资更多使用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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