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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1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南银函〔2023〕69号)

省公安厅:

  经研究,现对王子纯代表提出的《关于打击网络诈骗的建议》(2023年第5015号)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省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深入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一、加强行业风险治理

  一是联合省公安厅创新实施个人、企业账户开立责任告知制度。商业银行办理开户业务时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出售、转让、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惩戒后果,并经开户申请人签名确认。二是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转移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下发专项风险提示,组织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排查,及时堵截涉诈风险。三是持续开展存量账户风险排查及涉案账户倒查,及时将发现的涉诈可疑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四是对商业银行、支付机构涉诈问题依法开展问责追责。

  二、强化资金拦截挽损

  一是督促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诈账户查询、止付、冻结工作,及时拦截涉诈资金。二是指导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结合涉诈资金转移特征,不断完善风险监测模型,持续开展涉诈可疑交易监测预警。三是商业银行、支付机构通过银行网点、客服电话等多种渠道劝阻潜在受害人向诈骗分子转账,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向潜在受害人推送预警劝阻信息。

  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一是组织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反诈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对常见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和金融安全知识的普及,加强对在校学生、老年人、农村居民和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的宣教,强化对买卖个人身份证件、账户、收款码等危害性及惩戒措施的教育引导,提升社会公众的反诈意识和防范能力。二是指导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户、提供资金转账等服务时,对客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作出提示,对可能受到诈骗的客户及时作出提醒。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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