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分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南京分行切实履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职责,紧密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建设高效便民行政服务大厅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等各方面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09年,南京分行以精细化、完善化和可操作化为目标,对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完善细化。调整了主动公开制度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畴的规定,使其更加满足公众对南京分行政府信息的需求,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南京分行各项政策的出台背景和政策意图。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还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依据总分行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南京分行政务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外部工作流程、内部工作流程、信息审查程序、流转格式文书等各个环节和要素进行了明确,并且制作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外部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流程图,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推进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2009年,南京分行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突破口,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按照“合规、合法、全面、准确”的原则,对南京分行的各项行政权力信息进行全面认真梳理,明确了各项行政权力的来源、行使依据、承办部门等重要要素。对各种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与要素进行提炼,整理形成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许可业务要素表,将分行各项行政权力信息标准化、权力运行流程最优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各种行政权力的救济与监督机制,有效促进分行行政权力的透明公开运行。 三、建设高效便民行政服务大厅。2009年,南京分行以完善行政服务大厅功能、提升行政服务水平为思路,寻求政府信息公开与改进服务的结合点,进一步建设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大厅。以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工作的重点需求为引导,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个人征信记录查询、政府信息申请与企业账户信息查询窗口,并相应制定了每种服务的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拓展了行政服务大厅的服务范围,提高了行政服务大厅的使用效率。以文明单位建设为契机,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分行(分局)行政服务大厅服务规范》,对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衣着服装、工作语言等各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着力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和客户的满意度。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南京分行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公布新闻通稿,向社会宣传南京分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获取途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等信息。通过横幅、宣传折页、触摸屏、电子屏幕、橱窗、组织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展示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依托省政府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大力宣传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金融业务信息,增强公众对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南京分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包含机构简介、政策法规、职能权力、金融信息、应急管理和其他信息等六部分,内容涵盖南京分行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政策依据、行政职权、金融信息和其它相关工作信息,可以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查询需要。 (一)机构简介信息。包括南京分行简介、分行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简介、分支机构简介等信息。 (二)政策规定信息。包括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金融规范性文件四个层次的信息,其中金融规范性文件又包括货币政策、金融稳定、货币金银管理、外汇管理、支付结算、国库、反洗钱、征信管理、统计分析以及其他信息。 (三)职能权力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调查、行政检查、行政复议、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事项和其他职权七类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包括南京分行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承诺的办理时间、主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办理行政许可所需的格式文书或表格等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调查、行政检查、行政复议信息分别包括南京分行实施相应行政权力的政策依据、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信息。其他职权包括货币真伪鉴定程序,特殊残损人民币鉴定程序等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事项包括南京分行依据金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向银行业机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并履行法定金融监管职责的相关信息。 (四)金融信息。包括南京分行在履行职责中所产生的金融统计数据、经济运行数据、金融经济研究报告等信息,如江苏省人民币信贷收支表、外汇信贷收支表等。 (五)应急管理信息。包括南京分行的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如《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 (六)其他信息。包括南京分行的联系方式、信访投诉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二、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条例》的要求,南京分行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大力宣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其获取途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流程等信息,加强公众对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二是以行政服务大厅为依托,通过横幅、宣传折页、触摸屏、电子屏幕、橱窗等形式,宣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展示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户外宣传活动,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简本,制作宣传折页,接受公众咨询。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南京分行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京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南京分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南京分行尚未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南京分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完善等方面。 2010年,南京分行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主体、内容、形式、载体。充分利用总行网站改版的机会,将南京分行制定的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高度重视并严格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遵守总分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操作细则,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研究申请处理意见、严格审核拟答复信息、按时答复政府信息申请。 三是加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丰富行政服务大厅的业务范围,完善行政服务大厅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大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力度。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南京分行向公众报告申请政府信息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如需向南京分行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南京分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建邺路88号)领取。 二、《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四)获取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 四、公民向南京分行申请获取政务事项或者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五、申请人收到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并传真或者邮寄至南京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部分 附表 因附表数据皆为零,在此省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