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人行南京分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人行南京分行网站(nanjing.pbc.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人行南京分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央行分支机构的职责,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制定了《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与安排。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发布的业务规范,加强了互联网信息发布、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和观点对外发布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完善了政务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的联动机制,有效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面对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回归稳健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灵活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稳健货币政策、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社会融资总量等政策背景和调控意图。及时公布人行南京分行重点工作,通过互联网站及时发布《2011年江苏“民生金融创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公布“民生金融创业惠民”的活动方案、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宣传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加强互联网站建设,凡是符合主动公开要求的信息均按程序通过互联网发布,来源范围不仅涵盖分行机关各处室,还包括辖内各分支机构。 三、建设高效便民服务大厅 2011年,人行南京分行行政服务大厅提出了“和谐、文明、服务、创优”的口号,力求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一是行为统一化。行政服务大厅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使用文明用语,对所有大厅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二是管理规范化。行政服务大厅建立了值班制度,由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当日大厅相关事宜,实行首问负责制,力为广大行政相对人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三是服务人性化。为方便企业办理业务,行政服务大厅配备了饮水机、报刊架,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按照企业上下班时间调整作息制度。 四、推进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规程,完善行政许可项目操作规程,明确了执法检查的准备、实施、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开人行南京分行行政许可事项和执法检查项目的全部信息。充分利用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功能,精心制作依法行政宣传展板,通过电子屏循环播放管理信息,向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全面宣传相关行政审批流程。通过召开各类专业会议,持续向金融机构宣讲“两管理、两综合”的重要意义、工作范围及流程。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及职责 包括人行南京分行简介、机构领导、内设机构、机构职责。 (二)法规政策 公开与履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办事指南 公开人行南京分行提供的金融服务的办理流程等信息。 (四)行政执法 公开人行南京分行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五)金融统计 按月公布《江苏省信贷机构收支表》,按季度公布《江苏省金融运行情况报告》。 (六)政务公开信息 公布了人行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办公电话、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信息。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总行相关文件的要求,人行南京分行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通过人行南京分行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季度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业务信息。三是是以行政服务大厅为依托,通过横幅、宣传折页、触摸屏、电子屏幕、橱窗等形式,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展示办事流程。四是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向金融机构宣传人民银行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人行南京分行共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起,系某律师事务所申请就某期货公司是否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经营受到人行南京分行行政处罚进行核查。 二、申请处理情况 人行南京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认受理申请符合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依法登记受理,请反洗钱部门具体办理,在3日内提供相关信息,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向申请人传真了政务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在收到申请方回执后,对相关资料汇总并存档。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行南京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人行南京分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尚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务依申请公开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人行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公开形式、拓展公布范围、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管理等方面都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深入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提升行政透明度。 二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信息的界定,特别是要做好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遵循保密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力求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因地制宜,从实际条件出发,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设施和条件,积极推进分支行综合服务大厅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功能,努力将综合服务大厅建设为集金融服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人行南京分行向公众报告申请政府信息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如需向人行南京分行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下载。 二、《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四)获取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 四、公民向人行南京分行申请获取政务事项或者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五、申请人收到人行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并传真或者邮寄至人行南京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部分:附 表 附表1: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2: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3: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1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件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
件 |
0 |
4.其他 |
件 |
0 |
(1)“非本部门掌握”数 |
件 |
0 |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
件 |
0 |
|
|
|
附表2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件 |
0 |
附表3 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4.其它收费 |
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