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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分行”) 2008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11日起至200812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8 年,南京分行切实履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职责,紧密围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等各方面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南京分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为核心,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公开预审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为配套的制度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规、合法、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据和保障。

二、认真编写、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指南。按照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思路,南京分行一方面严格按照总行、江苏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到内容完整、不缺不漏,另一方面广泛吸收上海、苏州、无锡等市政府的先进经验,详细编制分行机关各项业务的办事须知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简单实用、注重实效。按照《条例》的要求,南京分行在200851日之前通过新闻通气会、触摸屏、印刷册、宣传栏、户外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与指南。

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条例》“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要求,南京分行积极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行政服务大厅东西厅共计618平方米,可以实现办理经常、资本项目行政许可(审批)业务,信用报告查询,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多种功能,基本实现了行政许可业务集中办理,提高了服务效能和质量。行政服务东西厅的电子触摸屏可以查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中的所有信息,包括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图;电子显示屏循环播出各种公开信息,方便了企业与个人办理业务。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南京分行主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通过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公布新闻通稿,向社会宣传南京分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获取途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等信息,加强公众对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二是认真组织“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横幅、宣传折页、触摸屏、电子屏幕、橱窗、组织户外宣传活动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展示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三是以南京分行“金融进社区”大型宣传活动为契机,向社会大众宣传金融知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与指南,接受公众咨询、解答群众疑问。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南京分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包含机构简介、政策法规、职能权力、金融信息、集中采购、应急管理、其他信息等七部分,内容涵盖南京分行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政策依据、行政职权、金融信息和其它相关工作信息,可以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查询需要。

(一)机构简介信息。包括南京分行简介,分行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简介,分支机构简介等信息。

(二)政策规定信息。包括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金融规范性文件四个层次的信息,其中金融规范性文件又包括货币政策、金融稳定、货币金银管理、外汇管理、支付结算、国库、反洗钱、征信管理、统计分析以及其他十类信息。

(三)职能权力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调查、行政检查、行政复议以及其他职权六类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包括南京分行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承诺的办理时间、主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办理行政许可所需的格式文书或表格等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调查、行政检查、行政复议信息分别包括南京分行实施相应行政权力的政策依据、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信息。其他职权包括货币真伪鉴定程序,特殊残损人民币鉴定程序,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付系统的审批程序等信息。

(四)金融信息。包括南京分行在履行职责中所产生的金融统计数据、经济运行数据、金融经济研究报告等信息,如江苏省人民币信贷收支表、外汇信贷收支表等。

(五)集中采购信息。包括南京分行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项目采购公告以及采购结果,如《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 2007-2008 年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南京分行集中采购公告》等文件。

(六)应急管理信息。包括南京分行的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如《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

(七)其他信息。包括南京分行的联系方式、信访投诉方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二、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条例》的要求,南京分行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向发布媒体新闻通稿,大力宣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其获取途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流程等信息,加强公众对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二是以行政服务大厅为依托,通过横幅、宣传折页、触摸屏、电子屏幕、橱窗等形式,宣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展示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户外宣传活动,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简本,制作宣传折页,接受公众咨询。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南京分行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京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 年,南京分行没有发生 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 年南京分行尚未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 年,南京分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完善等方面。

2009 年,南京分行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更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在互联网上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逐渐开发网上检索、打印等功能,满足公众查询、复制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进一步加大职能权力信息公开的力度,在继续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复议、金融服务等职能权力信息的同时,针对江苏省新设银行业机构日益增多的情况,拟将新设银行业机构的金融管理和服务事项纳入到职能权力信息的范围中。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南京分行向公众报告申请政府信息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如需向南京分行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www.pbc.gov.cn )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南京分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建邺路88号)领取。

二、《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四)获取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

四、公民向南京分行申请获取政务事项或者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五、申请人收到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并传真或者邮寄至南京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部分 附表

因附表数据皆为零,在此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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