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0年1月1日起
至
2010年12月31日
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我分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银发〔2006〕144号)等法规文件,做好依法行政、促进行政透明的重要举措。2010年,我分行切实履行央行分支机构的职责,紧密围绕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各方面认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拓展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内容,结合分行实际制定了《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应急预案》,确定了政务依申请公开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处置流程和事后完善各方面的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完善细化已有的政务公开基础制度,制定了政务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和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政务依申请公开和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细化。
(二)丰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以我分行子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为依托,紧密配合江苏经济结构调整和沿海开发,及时公布《关于金融支持江苏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信贷指导意见(2010-2012)》、《关于金融支持江苏沿海开发的信贷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引导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重点和经营布局思路。紧密依托央行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将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相关的新设银行业机构金融管理与服务事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综合评价事项主动公开,为商业银行了解人民银行的调控思路、调整自身的经营行为提供引导和便利。
(三)建设高效便民服务大厅。我分行一直注重服务大厅的建设。2010年,我分行重点以完善服务大厅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思路,寻求政务公开与改进服务的结合点。以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工作的需求为引导,在服务大厅设立政务信息申请与司法查询专用窗口,拓展了服务大厅的服务范围。以文明单位建设为契机,制定了《分行服务大厅服务规范》,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仪表着装、工作语言等各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着力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和客户的满意度。
(四)推进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按照“合规、合法、全面、准确”的原则,对分行数十项行政权力信息进行全面认真梳理,确定了权力来源、职权范围、承办部门等重要要素,制作了标准化的行政职权目录。按照“准确完整、内外有别”的原则,编制了行政权力内、外部运行流程图,将分行各项行政权力信息标准化、权力运行流程最优化。针对行政许可这一主要行政权力,准确制作了所有项目的操作规程,通过互联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完整公开。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分行政务主动公开信息共包含机构简介、政策法规、职权目录、金融信息、集中采购、应急管理、其他政务公开信息等七大部分,包含政务信息200多条,内容涵盖分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过程中的政策依据、行政职权、金融信息和其它相关工作信息,可以有效满足社会公众的查询需要。
(一)机构及职责类,包括我分行简介,分行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简介,分支机构简介。
(二)政策规定类,下设金融法律、金融法规、金融规章以及金融规范性文件四个子类,其中金融规范性文件又包括货币政策、金融稳定、货币金银管理、外汇管理、支付结算、国库、反洗钱、征信管理、统计分析以及其他十小类。包括我分行制定并外公布的以及我分行在工作中使用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用于调整金融业务活动关系,在辖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管理性文件,以及信贷窗口指导、金融市场管理、金融稳定管理和金融统计、支付结算或清算、人民币管理、国库、征信、外汇管理等金融服务政策。鉴于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职责发生了较大调整,我分行公开的法规政策类文件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文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需获取其他法规政策类文件,可通过向我分行申请渠道获得。
(三)权职目录类,下设行政许可目录、行政处罚目录、行政调查目录、行政检查目录、行政复议事项以及其他职权目录,其中行政许可目录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承诺的办理时间、主办部门及联系方式、办理行政许可所需的格式文书或表格等。行政处罚目录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实施行政处罚实施的规定及程序,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检查处理违法外汇管理行为办案程序。行政调查目录包括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施的行政调查的名称、调查依据、调查程序等。行政检查目录包括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施的行政检查的名称、设立依据、检查程序等。行政复议目录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实施行政复议的规定及程序。其他职权包括货币真伪鉴定程序、特殊残损人民币鉴定程序、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付系统的审批程序等事项。
(四)金融信息类,包括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政务公开目录》的金融统计信息、分析报告。
(五)集中采购类,包括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项目采购公告以及采购结果。
(六)应急管理类,包括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专项应急预案。
(七)政务公开信息类,包括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联系方式、信访投诉方式,政务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报告。
二、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条例》以及总行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分行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通过我分行子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季度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政务信息。三是是以行政服务东西厅为依托,通过横幅、宣传折页、触摸屏、电子屏幕、橱窗等形式,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展示办事流程。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我分行共受理一起政务信息申请,系南京市某服装商店查询自身的久悬账户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我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某服装商店的政务依申请公开表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依法予以受理,并按照规范的流程向申请人反馈结果、取得回执,申请人对结果表示满意。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尚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务依申请公开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无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南京分行向公众报告申请政府信息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如需向南京分行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www.pbc.gov.cn)下载,也可以直接到南京分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建邺路88号)领取。
二、《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四)获取申请公开的政务事项或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表》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
四、公民向南京分行申请获取政务事项或者政府信息时,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五、申请人收到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南京分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并传真或者邮寄至南京分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部分:附 表
附表1: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2:复议和诉讼情况统计表
附表3: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附表1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件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
件
|
0
|
4.其他
|
件
|
0
|
(1) “非本部门掌握”数
|
件
|
0
|
(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
件
|
0
|
|
|
|
附表2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件
|
0
|
附表3
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4.其它收费
|
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