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联合省委金融办、江苏金融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制定了《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中共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 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助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助力江苏经济勇挑大梁,现就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江苏篇章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促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做好江苏金融“五篇大文章”,助推经济金融良性循环、相互促进,以“走在前、做示范”的责任担当,助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江苏金融“五篇大文章”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可得性和金融产品服务供需适配度持续提升,具有江苏特色的金融“五篇大文章”管理机制、配套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 科技金融。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的中长期金融支持力度显著增强,金融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能力显著提高,“科技-产业-金融”融合程度明显加深。围绕江苏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构建完成高度适配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绿色金融。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日益丰富,产品和服务体系更加多元,转型金融支持体系更加完善,全省绿色融资规模持续增长,绿色信贷余额和新增占比位居全国前列,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具有江苏特色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转型金融标准基本建立。 普惠金融。民营经济、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领域融资规模稳步扩大,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高质量普惠金融体系。 养老金融。初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养老金融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一批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能够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金融产品,养老金融意识普遍形成,适老化服务水平全国领先。 数字金融。全省数字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广泛普及,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适配江苏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省数字经济产业贷款快速增长,助推全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成为高质量发展重要驱动力量。 二、聚焦自立自强,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行动 (三)加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强化“股贷债保”联动,加强对国家实验室、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金融服务。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重点投放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加大对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建设和发展的金融支持,构建完善“概念验证+拨投结合+基金支持+信贷服务”的科技创新全链条支持机制。引导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 (四)着力提升科技型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适配性。加大投贷联动业务推广。用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政策,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链主”企业进行产业整合。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科技领域融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合理确定贷款价格和期限。扎实做好产融对接,建立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持续开展“科技金融进孵化器”“科技金融服务直通车”等融资活动。组建科技金融联盟,试点一批突破性、开创性的科技金融业务,推动科技金融产品标准化、规范化。 (五)拓宽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省财政给予贴息支持。优化完善“证券江苏”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资本市场政策宣讲和市场培育。支持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稳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提升“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质量。制定出台推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探索设立S基金,深化AIC股权投资试点。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作用,加快推进项目投资落地。探索建立国有资本、金融资本背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与容错纠错机制。 (六)优化科技金融配套政策体系。落实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指导金融机构统筹用好科创领域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企业应享尽享、直达快享。发挥与上海清算所共建基地的作用,推动更多科技创新债券落地江苏。用好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长期限科创债券。推进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省财政给予代偿补偿支持。完善保险风险补偿试点政策,探索建立重点科技产业科技保险共保体机制。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外汇管理试点扩围增效。落实落细“科汇通”试点,支持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 (七)强化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持续优化“苏创积分贷”,完善创新积分评价体系。建立科技企业信息名录库,推动建设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江苏数字科技平台的互动,实现创新能力画像便捷化、高效化。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探索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流转交易机制。深入推进南京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改革项目先行先试,注重经验推广。用好“江苏科技金融教育专项计划”资金,支持科技金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三、聚焦低碳发展,实施绿色金融提质增效行动 (八)支持扩大绿色低碳领域融资供给。鼓励金融机构聚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业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等重点领域,创新完善特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政银产品持续扩大规模,并予以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支持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省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加强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合作,争取更多投资项目和子基金落地江苏。 (九)持续开展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依据《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持续规范开展绿色融资主体认定和评价,提升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江苏省绿色融资主体库”增量扩面,单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库内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等级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 (十)建立健全转型金融支持体系。持续探索转型金融标准、转型金融支持经济活动目录的制定及完善。规范开展转型融资主体认定,定期对碳排放、碳足迹情况以及转型计划完成情况开展核验。指导金融机构创设转型金融产品,并提供再贷款支持。推动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与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搭建产品碳足迹的绿色金融、碳金融采信场景。 (十一)有序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和投融资企业ESG评价。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碳核算系统、碳账户和数据库,加强碳排放数据的核算与管理。指导金融机构有序开展气候风险评估和管理。组织编制《江苏省金融机构投融资企业ESG评价指南》,将绿色政银产品纳入评价指南。加强绿色金融基础数据共享,畅通部门间沟通交流机制。 四、聚焦民生服务,实施普惠金融增量扩面行动 (十二)强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建设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县域重点支持企业库,督促金融机构下放业务审批权限、建立限时办结制度,严禁实施“一刀切”信贷政策。开展“万家民营企业评银行”活动,响应民营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开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专项行动,推动更多企业纳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指导银行落实落细资本项目创新试点及便利化政策。 (十三)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能力。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灵活采用展期、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方式、延长还款期限等形式,切实降低贷款周转成本。在全省开展明示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工作,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十四)助力乡村振兴有效实施。稳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量和惠及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提高对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农业转移人口金融需求。加大对粮食生产各个环节、各类主体的金融保障力度,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十五)做好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实施江苏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办理流程,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应用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结果,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个体工商户线上化综合服务场景。探索丰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形式,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为开发原研药提供支撑。 五、聚焦银发经济,实施养老金融护航发展行动 (十六)加强银发经济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银发经济领域金融支持,有序参与发展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助力发展生态养老、旅居养老、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新模式。建立“银发经济重点企业清单”,加强信息挖掘共享,引导融资精准对接。 (十七)构建“老有康养”金融服务体系。发挥“投、贷、债、租、证、保”协同作用,为老龄群体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养老金融专营机构,对不同特征养老项目,给予中长期贷款、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等金融支持。支持保险机构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保值增值。支持法人金融机构申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管理资格,丰富年金产品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投资顾问业务,提供个人养老金服务。支持理财公司获取养老理财资格,开发理财产品。 (十九)提升适老化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对网点开展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完善“老年友好型”金融消费环境,提供符合老年人支付习惯的金融服务方式,做好支付结算、账户管理、托管和投资等基础服务。建立“江苏养老金融教育联盟”,为老年群体提供全面专业的金融教育宣传。 六、聚焦数智转型,实施数字金融赋能提升行动 (二十)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需求驱动的数字技术开发模式,拓宽数字金融应用场景,创新数字金融产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隐私计算等手段,推动客户服务、信贷决策、风险控制等应用场景不断扩围。加强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科技外包等风险管理,防范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提高运营韧性。 (二十一)加大数字经济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江苏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金融机构围绕数据产业、先进计算(智能算力)等,创新开展数据资产融资授信、数据信托、数据资产保险等金融服务。推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满足重大数字项目融资需求。 (二十二)夯实金融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支持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省企业征信服务平台等有效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推动建设江苏省金科数字与科技金融研究院。探索应用抗量子密码技术和打造金融可信数据空间,推动安全环境下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省委金融委的组织领导下,各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跨部门工作协调,强化常态化信息交流和政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协同做好江苏金融“五篇大文章”。 (二十四)定期监测评估。落实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和评价结果运用。按要求开展金融“五篇大文章”考核评价工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偏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强化激励约束。 (二十五)加强总结宣传。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定位,开展试点示范和业务创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模式,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推广,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