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国债约定转存业务是指:国债投资者与商业银行通过事前签订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协议的方式,由国债投资者委托商业银行代其办理指定凭证式国债的到期兑付手续,并将其相应的本息款转存为该投资者名下约定期限的储蓄存款;自转存之日起,投资者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等资料到商业银行合规办理国债本息款和相应国债本息款转存储蓄存款后所产生利息的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