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告信息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机构领导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江苏省分行 > 金融知识 > 货币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发生哪些变化?

字号 文章来源: 2013-12-24 09:42:5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31227,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修订,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由此发生变化,监管金融机构的大部分职能转交给新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88号 邮政编码:210004 电话:025-84790002 传真:025-84790011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